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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物价局等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三、各市、县要结合这次全面整顿工作,重视解决90年代初中期“房地产热”遗留下来的问题及群众反复上访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一是开发商拆迁房屋和预售商品房后不能按期建成,造成大量的拆迁户不能回迁和购房业主收不到楼,集体反复上访。二是列入省里跟踪的,多年仍未得到解决的重点问题楼盘。三是业主收楼后办理不了产权证。要抓紧对开发商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不要以此影响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

  四、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这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涉及到建设、房管、规划、计划、物价、经贸、财政、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建设部门除了要认真做好本身职责规定的工作外,要做好牵头和汇总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做好。

  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信息网络等传媒,广泛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省、市、县在这次整顿工作中,要设立和向社会公布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投诉,并要指定专人认真做记录、核实和查处。全省的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分别设在省房地产业协会和省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和中介代理方面的投诉由省房协受理(省房协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室,邮编:510600,投诉电话:020-87376855);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由省物协受理(省物协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0602室,邮编:510145,投诉电话:020-83606065)。涉及到行政收费的投诉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受理。

  各市要按照七部委《通知》要求,把对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填写好附表三,在每季末及时报送省建设厅。

  六、各市、县建设和房管部门,对这次整顿中不认真自查自纠的企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和组织抽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市民投诉后不积极处理和承担责任的企业,在今年下半年的企业资质年审换证中,按规定给予降低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附表:1、各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企业自查情况统计表(略)
  2、各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抽查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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