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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物价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1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物价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1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经贸〔2007〕75号)


各电厂:

  鉴于目前发电用油料价格仍偏高,电厂经营仍困难的实际,决定对燃机电厂进行补贴,经核算,1月份共对电厂补贴26,553,680.9元(具体见附表)。补贴金额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4月27日前付清。今后,视调峰电力补差款结余情况和当月油价,继续对电厂给予补贴。请各电厂抓好节能降耗,做好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共同维护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燃机电厂2007年1月份补贴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实际补贴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07,826,464 0.0323,450,446.9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150,313,350 0.0324,810,027.2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121,697,400 0.0323,894,316.8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90,018,720 0.0322,880,599.0
5东莞虎门电厂(9E)46,783,000 0.0321,497,056.0
东莞虎门电厂(6B)51,678,000 0.0814,185,918.0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6B)48,225,760 0.1215,835,317.0
合计616,542,694  26,553,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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