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切实做好保障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切实做好保障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7〕113号)


各镇(街)经贸办:

  今年供用电总体来说比去年有所缓解,但电网受制约的因素较多。“五一”长假结束后,受缺煤少水少气、新建机组投产推迟、部分电力送出工程受阻以及西电东送减少等因素影响,我省电力供应存在较大缺口。我市电力80%靠省网供电,随着气温上升,用电负荷大幅攀升,电力供应紧张矛盾再次凸显。今年预计最高用电负荷930万千瓦,5月12日,全市用电负荷已达到797万千瓦,同比增长10.3%,接近去年最高负荷813万千瓦。5月18日,除自觉错峰外,全市强制错峰负荷达100万千瓦。按照电力需求预测,我市今年用电缺口超过100万千瓦,用电高峰期的6-10月每周错峰轮休时间可能会超过一天。为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确保工业商贸平稳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电力供需情况的掌握和了解

  加强与供电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全市及本镇(街)的电力供需情况,认真贯彻市政府有关保障电力供应的政策和措施,同时加强对供电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的指导和督促。

  二、做好宣传解释和信息反馈工作

  对电力有关政策要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将用电供需情况向用户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汇报,需要协调的事项应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进一步做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

  积极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克服困难,继续组织好本镇(街)工商专变用户的认购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应尽快完成调峰电力认购协议的签订,确保调峰电力认购工作健康运行,有效地鼓励地方燃机电厂顶峰发电,增加电力供应。

  四、协助供电部门做好错峰用电工作

  加强对错峰用电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请供电部门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市错峰用电方案,合理安排好运行方式,优先保障居民、重要用户和参加电力认购的工商用户用电。继续协助供电部门做好宣传解释,使错峰用电工作得到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大电网建设和改造协调力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