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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2-3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2-3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经贸〔2007〕99号)


各电厂:

  鉴于目前发电用油料价格居高不下,电厂经营困难的实际,决定对燃机电厂2-3月份顶峰发电亏损进行补贴。经核算,2-3月份共对电厂补贴28,033,542.4元(具体见附表)。补贴金额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5月15日前付清。今后,视调峰电力补差款结余和油价情况,继续对电厂给予补贴。请各电厂抓好节能降耗,做好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共同维护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附件:1.燃机电厂2007年2月份补贴表

  2.燃机电厂2007年3月份补贴表

  二ОО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燃机电厂2007年2月份补贴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实际补贴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3,574,514 0.032434,384.4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47,109,150 0.0321,507,492.8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64 0.0322.0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0 0.0320.0
5东莞虎门电厂(9E)72,490,000 0.0322,319,680.0
东莞虎门电厂(6B)21,197,000 0.0811,716,957.0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6B)28,536,640 0.1213,452,933.4
合计182,907,368  9,431,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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