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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2-3月份调峰电力认购补差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2-3月份调峰电力认购补差的通知
(东经贸〔2007〕100号)


各电厂:

  经过各方的努力,我市调峰电力认购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根据目前调峰电力补差款的收入和结余情况,决定对各电厂2-3月份的补差款一并支付。经核算,2-3月份共支付通明等四家电厂调峰电力补差款62,919,320.9元(具体详见附表),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5月15日前付清。

  附件:1.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2月份调峰电力成本补差表

  2.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3月份调峰电力成本补差表

  二ОО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2月份调峰电力成本补差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上网电量其中补差标准补差款
燃气发电量燃油发电量燃气燃油燃气燃油合计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22,261,800 8,687,286 13,574,514 0.1970.2831,711,395.3 3,841,587.5 5,552,982.8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47,109,150  47,109,150  0.16 7,537,464.0 7,537,464.0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71,752,560 71,752,496 64 0.0590.1454,233,397.3 9.2 4,233,406.5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0  0  0.283 0.0 0.0
合计141,123,510 80,439,782 60,683,728   5,944,792.6 11,379,060.7 17,32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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