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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紧落实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团参会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紧落实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团参会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7〕97号)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下称“泛珠洽谈会”)将于2007年6月8 -1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这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泛珠三角”区域资源,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区域投资贸易和合作,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我省组团参加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7〕1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07〕30号)的要求,我市将组成以邓志广副市长为团长的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随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现就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的组团参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会议时间:2007年6月8日至12日(共五天)

  开幕式及文艺晚会:6月8日晚上20:00

  领导巡馆:6月9日上午8:30-9:00

  开馆仪式:6月9日上午9:10-9:30

  集体签约仪式:6月9日上午9:40

  展览展示:6月9日-12日,每天9:00-17:00

  重点项目综合推介会:6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组团参会工作

  根据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的工作部署,全省共组织32个分团,总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要求我市分团需组织不少于30家企业参加本届“泛珠洽谈会”。为此,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组织1-2家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各省区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企业参加,并由主管经贸的镇(街)领导或经贸办主任带队前往。

  (一)参会企业可由驻湖南省的办事处员工或委托湖南省当地的代理商、经销商参加,但必须以东莞企业名义填报。

  (二)参会人员请填写好《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于5月18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

  (三)结合“泛珠洽谈会”开幕式、开馆仪式、集体签约仪式等活动安排,东莞分团的初步行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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