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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4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4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经贸〔2007〕126号)


各电厂:

  鉴于目前发电用油料价格居高不下,电厂经营困难的实际,决定对燃机电厂进行补贴。经核算,4月份共对电厂补贴20,520,036.6元(具体见附表)。补贴金额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6月5日前付清。今后,视调峰电力补差款结余情况和当月油价,继续对电厂给予补贴。请各电厂抓好节能降耗,做好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共同维护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燃机电厂2007年4月份补贴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实际补贴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35,838,420 0.0324,346,829.4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134,254,560 0.0324,296,145.9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95,602,121 0.0323,059,267.9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0 0.0320.0
5东莞虎门电厂(9E)81,328,500 0.0322,602,512.0
东莞虎门电厂(6B)37,878,500 0.0813,068,158.5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6B)26,009,280 0.1213,147,122.9
合计510,911,381  20,52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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