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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举办“商贸东莞”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1.宣传“商贸东莞”城市形象,营造良好商贸发展氛围;
  2.推广创新经验,加强行业交流,引导商贸企业创新发展;
  3.宣传优秀商贸企业形象,引导市民消费。
  (二)活动内容
  活动将于8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商贸企业申报,先在申报案例中初步选出30个入围候选案例,最终评定10个创新案例。活动设立十大商贸企业创新案例奖,将于11月底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颁奖典礼。活动期间,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东莞电台、阳光网等媒体将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并通过网上和报纸有奖投票竟猜等方式扩大市民参与度和活动的影响力。
  二、组织举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商贸东莞”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商贸东莞”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经贸局
  (三)协办单位: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东莞市零售行业协会、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东莞市会展行业协会、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莞城、东城、万江、南城、石龙、虎门、常平、厚街、樟木头、长安、塘厦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参评要求和申报资料
  (一)评选企业范围:在东莞市从事零售贸易、批发贸易、商品交易市场、物流、会展、餐饮、典当、拍卖、美容美发、居民服务业等商贸服务行业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商业户。
  (二)参评案例要求: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在东莞同行业中首次引入新理念、新做法,在业态、服务内容、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有较大变革,经实践证明具有适用性并产生效益的创新案例。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1.商贸企业创新案例评选报名表
  2.创新案例详细书面介绍及其电子文档,篇幅要求1500字以上,结构清晰,言之有物,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创新经营模式的背景及原因;
  (3)创新经营的具体做法及措施;
  (4)创新经营的成效;
  (5)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体会。
  3.介绍创新做法和成果的图片或照片5张以上及其电子文档。
  四、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企业参加本次活动,收集申报参评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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