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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5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7年5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经贸〔2007〕155号)


各电厂:

  鉴于目前发电用油料价格居高不下,电厂经营困难的实际,决定对燃机电厂进行补贴。按照量入而出的原则,补贴标准仍维持上月的水平。经核算,5月份共对电厂补贴23,743,612.9元(具体见附表)。补贴金额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7月5日前付清。今后,视调峰电力补差款结余情况和当月油价,继续对电厂给予补贴。请各电厂抓好节能降耗,做好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共同维护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ОО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燃机电厂2007年5月份补贴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实际补贴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33,276,784 0.0324,264,857.1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136,507,800 0.0324,368,249.6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135,275,610 0.0324,328,819.5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0 0.0320.0
5东莞虎门电厂(9E)86,564,500 0.0322,770,064.0
东莞虎门电厂(6B)34,116,500 0.0812,763,436.5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6B)43,373,440 0.1215,248,186.2
合计569,114,634  23,743,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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