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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7月份调峰电力认购补差的通知

  说明:1、各电厂的上网电量由东莞供电局提供。
  2、通明和东兴两电厂燃气耗量由新奥燃气公司提供。

  附件2.通明等四家电厂2007年7月份调峰电力成本补差表(超发电量)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超发电量补差标准补差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1,080,000 0.171,883,600.0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18,717,960 0.162,994,873.6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10,267,320 0.1451,488,761.4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1,370,960 0.17233,063.2
合计41,436,240  6,600,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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