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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专项整治期间,市经贸局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葆华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管理科刘广林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市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检查组对各镇街、各企业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二)做好屠宰环节执法工作
  1.各镇(街)经贸办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
  2.加强各镇街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三)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
  1.要认真检查辖区内定点屠宰场的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政策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清理、关闭。
  2.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定点屠宰场生物安全处理措施,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定点屠宰场出场肉检验合格。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设备、检验人员等的落实情况。
  3.市经贸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市现行的生猪屠宰企业收取的各种税费情况(如国税、地税、工商管理费和检验检疫费等)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处理。
  4.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和企业申报资质等级认定制度,调整屠宰企业规模结构。
  (四)完善屠宰法制建设
  对本地区制定的涉及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查、整理,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要按程序修订或废止。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加快出台相关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和明确目标
  各镇(街)经贸办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生猪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高肉品质量为主要目标,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为突破口,以全面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和新闻舆论制度为主要手段,以全市抽查和不定期检查为主要措施,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镇(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镇(街)详细的工作方案,按计划迅速组织实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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