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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等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镇(街)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做好从业人员检验检疫知识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训。强化对开展代宰业务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的屠宰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缔定点资格。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稳步推进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现入莞生猪全部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采购,切实保障我市生猪质量安全。加快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认定进度,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800万头以上(即相当于我市年需生猪量两倍左右)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管理和监控,并适时召开生猪产销供需见面会,加强基地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的交流和沟通,推进生猪产销对接。
  4.在全市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通过建立肉品流通跟踪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将生猪进场、检疫、定点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费、监管等环节连接起来,从而对生猪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保障我市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
  5.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和颁布实施《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出台《东莞市肉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建立全市生猪冻肉储备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市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今年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经贸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坚定不移地认真履行好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队伍不松散、工作不松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各镇(街)经贸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做好动员部署,研究和落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加大对镇(街)之间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严格执行生猪验收、检测、检验和台帐等管理制度;关闭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二是加强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生猪养殖、饲料使用以及检验检疫的动态管理。三是严格生猪和猪肉市场准入。与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签订责任书,确保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和农贸市场、社区超市和镇(街)之间结合部肉菜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猪肉行为,对非法临时摆卖窝点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加强消费环节监管。重点保证机关团体饭堂、学校食堂、大型酒楼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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