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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04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务求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市、镇两级农业、质监部门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一是强化领导,逐级分解专项治理任务。成立由农业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挥。二是搞好配合,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四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要立足现在,着眼长远,抓住要害,完善机制。健全执法制度,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农资质量事件处理机制,健全打假与扶优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内容
  农业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密切联合相关单位,抓住突出问题和主要农资产品,今年开展4次大型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
  (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时间安排为3月中旬-4月上旬,治理重点为种子、肥料、农药、禽流感疫苗。治理范围为种子经营店铺,农药、肥料店铺,兽药店铺,蔬菜生产基地,禽畜养殖户。
  种子治理突出抓好蔬菜种子。主要检查内容为: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标签不合格的种子。
  农药肥料主要检查内容为: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药行为,包括无《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上岗证》、《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持B证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蔬菜种植户违规使用农药行为;违法、违规使用农药产品标签等行为,重点查处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商品名称未登记或假冒商品名称,扩大使用范围、擅自更改农药商品名称等行为;肥料质量问题。
  兽药治理以检查禽流感疫苗为重点。禁止使用未粘贴专用防伪标签的疫苗,杜绝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的行为。
  (二)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狠抓农药经营分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没有实行销售登记制度的持A证经营者和超范围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持B证经营者进行清查。二是突出治理掺杂高毒农药复配产品和使用不合格农药标签行为。三是各级农业部门做好蔬菜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加强蔬菜使用农药的检查监督工作,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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