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获奖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4]2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按照《印发〈中山市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考评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1]39号)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镇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对获得一等奖的石岐区、南区、大涌镇,获得二等奖的东区、南朗镇、南头镇、板芙镇,获得三等奖的三乡镇、小榄镇、东升镇、火炬区、民众镇、三角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镇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他镇区要学习先进镇区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