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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
(中府办[2004]4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加快我市党政信息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使全体公务员掌握电子政务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的操作方法,保证系统开发功能的全面实现,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粤人发[2003]123号)精神,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依照管理单位的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
  电子政务基本知识、党政信息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功能与使用、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操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一天,培训点设在市委党校。
  四、培训组织
  全市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统一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最少集中培训一天以上。培训内容将根据全市电子政务推进的实际需求,安排实用性、业务性和理论性相结合的课程。2004年度将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部门上网业务的实际开发进度,分期分批安排机关部门集中进行培训(每期培训的通知另发)。具行政审批职能的49个部门今年培训完毕,其他单位明年培训完毕。
  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由“网上审批专责小组”与市人事局及各部门衔接后,提前10天将应培训单位人数、范围列出计划,由市人事局发出具体培训通知及课程安排并与市委党校衔接。
  五、培训费用
  不收取学员培训费,培训的组织费用由市政府专项安排。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电子政务对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电子政务培训是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参加培训是推行电子政务工作的需要,也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不参加培训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七、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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