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报装用户要按规定配置足够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对未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或配置容量不足的用户,供电企业不予验收送电。
2、供电企业要按规定加强对用户功率因素的核查,严格执行供电合同中关于功率因素的奖惩规定,对在峰期、平期(下同)功率因素高于0.9的用户给予奖励,对功率因素低于0.9的用户按合同约定加收电费;对功率因素低于0.85的用户要求其尽快整改,对功率因素低于0.8的用户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可中止对其供电。
三、降低电力空调负荷,减轻电网供电压力
(一)新建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必须经运行调试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方能投入使用。
(二)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及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清洗,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三)为缓解夏季用电高峰期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提倡全市机关、宾馆、酒店、商务写字楼、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大堂、门厅、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空调设定温度在现有基础上适当上调,以减少电力消耗。
(四)供电企业要对大型电力中央空调系统用户采取在供电合同中设置用电量上限的限制措施,促使用户节约用电。
(五)鼓励对现有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对能耗过大的旧空调系统要进行更新改造。
(六)鼓励新建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用蓄冰空调、燃气空调。
四、加强路灯管理,降低路灯照明系统电力消耗
(一)路灯管理部门要对路灯照明系统的无功补偿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提高路灯照明系统用电的功率因素。
(二)要按照季节、气候的变化,及时调整路灯开、关的时间。
五、打击窃电、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防止违章用电行为,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供电企业要按规定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一旦发现电力设施遭盗窃、破坏,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要尽快组织破案,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二)所有从事废旧材料收购经营活动的企业、收购站点收购电缆、导线、拉线、塔材等电力设施时,必须要求售卖方出具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资料,不得收购来路不明的电力设施,违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供电企业要加强用电管理,堵塞漏洞,采用先进技术核查窃电行为。
(四)新建筑申请报装用电时,供电企业要确认其为合法建筑方能受理用电报装手续。其他电力用户不得向违章建筑转供电,否则将按《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