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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4]5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0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专项督查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九日

  200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专项督查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的开展,确保取得成效,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事项(9项)
  (一)全市五项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二)镇区参加社保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三)镇区清理和盘活闲置土地工作情况;
  (四)2004年重点基建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五)镇区恢复和发展粮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六)推进教育强镇(区)工作进展情况;
  (七)镇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情况;
  (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九)全市砂石泥场实心粘土砖厂整治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全市五项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1、督查时间:2004年4月下旬。
  2、督查对象:危桥改造工程(各相关镇区)、食品安全工程(市农业局及相关镇区)、全民健康工程(市卫生局及相关镇区)、水利安全工程(市水利局及相关镇区)、危房改造工程(市国土资源局)。
  3、人员安排:市发展计划局、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科技局、环保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
  4、督查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5项安全工程取得成效。
  (二)镇区参加社保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督查时间:2004年5月中旬。
  2、督查对象:重点镇区。
  3、人员安排:市地税局安排1名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发展计划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组成1个督查组。
  4、督查要求:重点检查进度慢的镇区,督促其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三)镇区清理和盘活闲置土地工作情况。
  1、督查时间:2004年6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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