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05-2014年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4]6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2005-2014年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八日
中山市2005-2014年商业网点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商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商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原国家经贸委《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3]83号)和《
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二、规划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商业活动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功能,商业网点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商业网点规划应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网点规划工作要建立在城市分区规划的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基础上,重点提出网点数量、业态结构、网点规模、业主条件等内容。规划制订要立足于整个城市的发展,进行统筹考虑,将传统商业街、城市中心区、名胜古迹、旅游景区及市郊新兴商业中心区作为规划重点,结合社区划分进行布局。
(二)商业网点规划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商业网点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档次高低,要与我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避免贪大求多、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现象;要充分考虑我市和周边地区的市场环境特点、现有商业网点状况、交通设施条件,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