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4]6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城市管理,领导重视,措施落实,成绩显著,涌现出一批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小榄镇、古镇镇、三乡镇、沙溪镇、坦洲镇、南头镇、石岐区、东区等8个镇区授予“城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