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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既是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又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和关键性工作,是我市基础教育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课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课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发展和改革局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专家指导小组,聘请专家对课程改革实验进行学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各镇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建设教育强市、强镇(区)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市设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专款用于新课程培训、专项研究和实验推进等各项工作。各镇区、各级学校要结合教育强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配齐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制订政策激励措施,鼓励学校及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同时要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导评估制度,将课改工作列为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校长教师工作绩效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管理。市教育局要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规划,制订《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山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好全市课程改革工作。各镇区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保课程改革有序、有效推进。
  (四)重点抓好几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原则,实施全员培训。二是加强对课程改革科学研究与业务指导,紧密结合课程改革实际需要,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学改革。三是积极开发课程资源,拓宽教育渠道,鼓励学校、教师、学生积极参与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新课程实施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镇区、各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市教育部门要广泛宣传新课程的主要特点和重大意义,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家长、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充分利用和挖掘社区课程改革资源。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密切配合,创造有利于课程改革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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