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安监局中山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4]9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安监局《中山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中山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方案
市政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区、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市消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1至8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49起,死亡7人,受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339.75万元,不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为深入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公安部“9.1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10月15日至1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
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动社会各行各业,打一场“围剿”火灾隐患的攻坚战,使全市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预防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