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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请示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社会工程,牵涉到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个领域,涉及农业、经贸、财政、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检验检疫、海关等职能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本市内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要互相支持,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统一认定标准,互相认定检验检测结果,减少重复检测,避免扰民。
  (三)切实解决好资源配套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从实际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普及好检验检测网络,解决好检验检测费用,提高检验检测手段。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费用的财政投入,积极探索拓宽检测经费的筹集渠道,实行“三个一点”解决经费问题:即市、镇财政拿一点、市场管理费解决一点、经营者承担一点。确保有适当``1的专职工作人员,市、镇两级以及各农贸市场、屠宰场配备适量的检测人员。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民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提高科学知识水平,一方面使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逐步树立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的法治观念和文明经营的社会公德心,摒弃趋利思想,自觉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让消费者了解和识别安全卫生的农产品,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诚信生产、经营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违规生产、经营的农户、经营者和企业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层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建议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镇区行政首长对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总责,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奖金挂钩。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中山市农业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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