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督促升级改造先行试点市场按要求开展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市准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和市场升级改造试点先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区准入办公室于2005年5月20日前将试点先行工作总结上报市准入办公室。
3、全面铺开阶段(2006年6月-2006年10月)。
(1)各镇区要按照试点工作的做法,全面铺开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2005年底前,50%市场基本完成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现升级改造。
(2)200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和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以上各阶段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工商、公安、财政、卫生、质监、食药监、经贸、建设、城管、市场发展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察检查组进行督察检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通报。
4、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1月-2006年底)。
(1)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各镇区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和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召开全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总结大会,对先进镇区、先进市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3)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各项准入管理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升级改造进程,为全市营造更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推进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市场秩序的治本之举。各镇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依靠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经贸、工商、农业、卫生、公安、食药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沟通,互通工作信息,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搞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专栏、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市场(超市)开办单位和经营户支持、理解食品准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检查监督。各镇区要组织有关职能单位加强对开展市场食品准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超市)开办者落实责任,并将市场、场内经营者、超市落实各项制度的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星期检查1-2次。对不履行责任开展食品准入工作的经营者(市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予以公示。对不认真落实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备案制度,提供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