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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系统专项督办方案的通知

  1、督办时间:2005年4月下旬。
  2、督办对象:2005年创建教育强镇(区)的镇区。
  3、人员安排: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安排1名副局长,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以及政府督学3人,组成1个督查小组。
  4、督办要求:对照省创建教育强市要求,使我市教育强镇(区)数达到70%以上,重点抓好教育布局调整和等级学校建设。
  (五)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4年版)实施情况。
  1、督办时间:2005年5月上旬。
  2、督办对象: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镇区。
  3、督办要求:按照中府[2004]104号文要求,市属有关部门形成书面实施情况,根据情况由市府办组织调研检查。
  (六)进一步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1、督办时间:2005年6月下旬。
  2、督办对象:重点镇区。
  3、人员安排: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安排1名副局长,市农业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
  4、督办要求:按照中府办[2005]1号文要求,加大市镇村三级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地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七)2005年重点基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1、督办时间:2005年7月上旬。
  2、督办对象:重点基建工程承办单位。
  3、人员安排:市规划局、财政局各安排1名副局长,市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组成1个督查小组。
  4、督办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全市重点基建工程项目检查上半年进展情况。
  (八)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情况。
  1、督办时间:2005年8月下旬。
  2、督办对象:重点镇区。
  3、人员安排:市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各安排1名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组成1个督查小组。
  4、督办要求:按照中府[2005]1号文要求,检查镇区落实文件情况,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九)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1、督办时间:2005年9月下旬。
  2、督办对象:重点镇区。
  3、人员安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各安排1名副局长,组成1个督查小组。
  4、督办要求:按照中府[2004]98号文要求,了解镇区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情况,总结成效,完善措施。
  (十)实施名牌战略及工业企业技改贴息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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