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05]2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能分工,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共同推进。
二、加快推进我市2005-2008年电子政务规划制订工作,确保4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对委托中山大学研究所开展的电子政务规划进行评审。规划将作为今后3-5年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重点解决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项目建设与应用效能、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等问题。规划文本要作为今后考虑信息化项目投资立项的主要依据。各级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思路,抓紧衔接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项目,确保在发展思路、推进机制、投资规模、技术模式等方面的对接。
三、切实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解决目前重项目评审,轻项目管理的现象。根据十一届41次市府常务会议的有关精神,需要财政投入的信息化项目,统一纳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做好项目建设的前、中、后期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在项目的前期,用户单位、信息产业局、发展和改革局必须按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认需求,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再组织项目招标,发标前必须报请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审定。项目建设中期,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会同信息产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法律顾问及技术顾问及有关专家进行项目中期评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请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组织信息产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及绩效评估,未经项目验收的一律不得拨付结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未达到应有要求的不再增拨后续资金或系统扩建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中山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是我市重点的跨部门应用系统,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行政服务在线的推进建设,一是要抓紧完善审批事项的变更、年审(年检)、注销、联审等功能开发;二是尽快建成数据交换平台;三是加强系统稳定性和承载力,以适应网上办理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要继续抓好OA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系统完善工作,年底前对OA系统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