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获奖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5]2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镇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表彰先进,根据《印发〈中山市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考评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1]39号)要求,决定对获得一等奖的三乡镇、三角镇、大涌镇,获得二等奖的火炬区、小榄镇、东区、西区,以及获得三等奖的石岐区、南区、古镇镇、沙溪镇、民众镇、阜沙镇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