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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5]2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2005年下半年向省人民政府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为确保2005年底顺利通过省政府的督导验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为依据,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整体规划、周密部署,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我市2005年底建成省教育强市。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所列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抓好以下16项工作:
  (一)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制订并实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主管教育领导及党政主要领导发展教育的岗位职责,并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确保连续两年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优秀率达80%。
  (二)完善财政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的体制,教师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三)落实一费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近三年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2.5%,及时划拨公用经费,没有出现克扣、挪用、错位使用教育经费现象,督促镇区严格按省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学杂费全额返还学校,保证中小学正常运作。
  (四)建立健全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物价等部门共同发展教育的工作体制,政府各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发展教育的工作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发展的环境。
  (五)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中小学教师,积极推进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六)高教、成教、基教协调发展,100%镇(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两基”教育,高中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完成学校布局调整任务,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小学、初中、高(职)中班均不超55人,没有班额超60人的班级。
  (八)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实践,每个镇(区)都有课改实验区或学校,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新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地方课程建设取得相当成果。
  (九)确立科研兴教的教育发展思路,各镇(区)都有省市以上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镇(区)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立项、成果评估等方面形成制度,教育科研组织形成网络,课题布点广泛并形成体系。
  (十)优质学位年增长1%以上,优质学校在校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高中75%以上,初中45%以上,小学50%以上,中职60%以上。
  (十一)全市中小学等级学校比例分别达到:小学70%以上,初中60%以上,高中80%以上,职中70%以上。100%镇(区)中心小学为市一级以上学校,每镇(区)至少有1所市一级以上初中,每镇(区)每年至少新增1所市级以上等级学校。
  (十二)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市一级以上民办学校达到占民办学校总数的10%,非户籍人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本市水平。
  (十三)确保70%以上的镇(区)通过省教育强镇(区)督导验收(共19个镇),其余镇(区)加大创建力度,力保2年内创建为省教育强镇(区)(共5个镇),基本实现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十四)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基本实现“教者有其房”的目标。
  (十五)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十六)推进信息化建设,突出教育信息网和教育督导远程网络评估系统建设两大亮点。
  (十七)全面系统地建立纸质和信息化两大档案资料系统,档案管理水平达到省教育强市验收标准要求。
  (十八)指导已通过省教育强镇(区)验收的镇(区)制定新一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双高”(高质量、高水平)、“三化”(均衡化、优质化、现代化)为目标,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上新台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成立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办公室,下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申报省教育强市的日常工作。
  (二)整体规划,抓住重点,扎实推进。深入镇区调查研究,协助镇区创建教育强镇,确保今年5-7个镇创建省教育强镇;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已经通过省教育强镇(区)验收的镇(区)要完成布局调整的扫尾工作,创建教育强镇(区)的镇(区)要加快基建进度,确保完成布局调整任务;进一步加快等级学校创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今年再争取创建20所以上省市一级学校,其中省一级学校10所以上;全面展开省教育强市督导评估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舆论氛围。宣传单位、新闻媒体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全方位营造创建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专责工作小组要将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指标细化、量化,于4月30日前向创强办公室报送各自细化的实施方案,形成专项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市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将于4月中旬召开启动省教育强市申报工作动员会,并将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中山市申报教育强市工作责任分解表
  2、中山市申报省教育市强市工作进度表

  附件1:
  中山市申报教育强市工作责任分解表

责任类别责任项目责任要求责任单位
一、教育摆位 1.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科学,措施得力。收集:1、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教兴市的有关文件和决定。2、市政府2002-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3、市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及领导讲话。4、市委、市府主要领导到教育局、学校调研的讲话、会议纪要。5、有关建设教育强市的文件、资料。6、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规定、综合督导评估资料等。 市府办教育局
2. 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教育发展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适度超前,科学合理,教育能满足人口、经济、社会、自然的发展需要。收集:1、我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书。2、2002-2005年在市两会中公布的市发改局的工作报告。3、有关学校标准化、均衡化建设的有关规划和文件。4、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市委建议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5、市、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6、市委、市政府推进教育现代化文件。 市府办教育局
3. 教育优先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教育事业重点优先发展,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优先安排,中小学校用地优先保障(新规划的必须达到等级学校标准),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 收集:1、、2002-2005年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及执行、结算情况的报告。2、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讲话。3、市人大、政协关于教育问题的重大议案、提案和视察、咨询等文件材料。4、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问题的会议纪要。5、市有关领导到各镇区及学校现场办公,为教育排忧解难的材料。6、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关于教师的工资、住房、福利的有关文件和规定。7、市、镇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文件。8、基础教育发展计划。9、引进教育人才的有关规定及材料(或需制订文件)。   市府办教育局
4.连续两年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考核优秀率达80%以上 收集:1、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考核督导制度的通知”等文件。2、17个镇区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批文。3、省督导验收组对十七个教育强镇区评估验收的反馈意见。4、十七个教育强镇区自评报告选。5、书记镇长教育言论集。 组织部督导室
二、教育财政投入1.市制定了财政性教育投入规范性法规文件,依法投入。 收集:1、市委、市府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关文件。2、2002-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报告等文件。财政局教育局
2.近三年市、镇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达到“三个增长” 收集:1、近三年市、镇预算内财政收入情况汇总表。2、近三年市、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汇总表。3、近三年市、镇财政预算内(含附加)教育投入汇总表。4、2002-2005年各类学校基本情况总表。5、市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表 财政局教育局
3.近三年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着GDP增长而逐步提高。 收集:1、近三年市GDP增长情况汇总表。2、近三年各镇区GDP增长情况汇总表。3、近三年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分析表。4、近三年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增长与GDP增长情况对照表。 财政局教育局
4.各级政府能切实担负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并按国务院“两个为主”的要求,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收集:1、近三年基础教育入学情况一览表。2、近三年各级学校升学情况一览表。3、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优惠待遇法规文件一览表。4、有关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相关文件 教育局
三、依法治教水平1.坚持依法治教,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健全。 收集:1、市出台的有关教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依法治教有关文件、规定。3、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有关材料。4、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措施的宣传材料。法制局司法局督导室
2.各级党政和职能局明确教育职责并能依法履行教育的责任。收集:1、市委、市政府明确教育职责并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有关文件、材料(或需制订文件)。2、各镇区党委和政府明确教育职责并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有关资料。3、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材料。法制局司法局督导室
3.重视民主监督和管理,做到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群众对教育有广泛的知情权。 收集:1、人大、政协重视对教育监督、指导的有关材料。2、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有关材料。3、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有关文件材料。4、实施“一费制”的有关文件及落实、检查、监督的材料。人大办政协办教育局
4.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收集:1、我市有关学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文件等。2、有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材料。法制局司法局教育局
四、师资队伍建设1.按省编办文件配齐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含教育行政人员)整体素质、结构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收集:1、省市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一的有关文件。2、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情况统计表。3、公办学校专任教师职称情况统计表。4、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情况统计表。5、公办中小学师生比例情况统计表。6、教师基本情况表。7、公办高中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8、公办初中专任教师统计表。9、公办小学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10、教育局机关公务员学历情况统计表。11、师德建设有关文件。12、教育系统开展行风建设有关文件。  人事局教育局
 2.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100%以上,大专率65%以上;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8%以上,本科率40%以上;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5%以上,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5%以上;中职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85%以上,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5%以上;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9%以上,大专率20%以上;每年新招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收集:1、教师法。2、教师资格条例。3、幼儿园管理条例3、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4、民办学校专任教师职称情况统计表。5、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职中)6、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高中)7、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初中)8、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小学)19、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幼儿园)10、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学历情况汇总表。  人事局教育局
3.公办中小学基本取消代课或合同教师,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归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民办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定、培训及人事档案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收集:1、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2、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有关文件。3、指标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事局教育局
4.重视对名教师、名校长的培养和引进,各级财政能切实保障教师继续教育或进修的经费,并能创造条件让教师到国内外进修。收集:1、我市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的有关文件、材料。2、我市首批名师名校长评选相关材料。3、教师继续教育具体做法的证明材料。4、教师国外培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财政局教育局
5.财政能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教师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收集:1、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教师福利待遇的所有文件。2、中山市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说明。 财政局教育局
五、结构规模1.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齐全、结构合理,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办好特殊教育(身体残疾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满足特殊少年儿童教育的需要。有条件的地区应关注高等教育的发展。收集:1、我市普九、十二年教育工作情况综合汇报。2、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基本情况说明。3、我市高等教育基本情况说明。4、我市成人教育基本情况说明。5、新学校发展情况介绍。6、2002-2005年中山市各类学校基本情况表。7、2002-2005年中山教育发展报告。 教育局
2.中小学校布局合理,班额合理,办学规模尤其是义务教育规模能满足社会需求。 收集:1、关于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2、我市初高中分离及优质高中情况综合汇报。3、我市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情况综合汇报。4、近三年我市中小学平均班额、规模统计表。5、我市各级各类等级学校(公办)学生人数汇总表。 教育局
3.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合理,薄弱中小学校得到有效的扶持和改造,城乡之间、学校际间教育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 收集:1、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合理的说明。2、我市“改薄”的文件、措施和效果。3、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文件及实施材料。4、省、市一级学校与薄弱、边远学校“结对”、“手拉手”活动材料。 教育局
六、教育体制1.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符合省的要求且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珠三角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县级规划、县镇(街)共管”的管理体制,其余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收集:1、中山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综合汇报。2、中山市办学相关文件。3、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材料。4、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方案。5、有关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的措施。6、中山市关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7、我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若干意见。8、各类学校基本情况表。9、教育志:教育机构。   教育局
2.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灵活、多元化、多形式。 收集:1、中山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我市公办幼儿园体制改革有关文件及材料。3、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人员统计表。4、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数对照表。5、全市教育机构人才基本情况表。6、全市国有教育机构人才情况表。7、全市非公有制教育机构人才情况表。8、全市教育机构技能人才情况表。9、关于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共用经费拨款材料。10、全市幼儿教育工作自查情况报告。11、教育志: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12、注册登记民办学校情况统计表。13、关于市属公办幼儿园改革有关情况汇报。   教育局
3.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在用地、税费等方面对民办教育给予政策性优惠,公、民办教育资源配置合理、互补、共同发展。 收集:1、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2、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3、我市2004年6周岁儿童入学申报和注册工作通知。4、我市民办中小学发展情况报告。5、关于切实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建议。6、有关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的政策。7、我市现有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意见。8、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汇报。9、全市国有教育机构人才情况表10、全市非公有制教育机构人才情况表。11、全市国有教育机构技能人才情况表12、民办学校教育资源配置说明。13、教育志:普通中小学教育。   教育局
4.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健康发展收集:1、民办教育促进法。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中山市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规定及会议及会议纪要。 教育局
七、科研教改1.积极实施科研兴教战略,教研、科研机构、制度和网络健全,有一大批业务水平过硬的教研、科研骨干和名师,并有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收集:1、近三年市财政对教研室、教科中心的拨款情况。2、市教科骨干及名教师名校长名单。3、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工程相关文件。4、教研室管理文件汇编。5、教科研机构情况统计表。6、中山市成立教育学会的有关文件。 财政局教育局
2.科研氛围浓厚、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成果收集:1、中山市教育科学研究现状综述。2、中山市教科研项目及成果一览表。3、部分学校教科研情况介绍。 教育局
3.教研工作扎实,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化。收集:1、中山市教育强市自评统计。2、教研工作和校本教研情况综述。3、市教研室近年工作计划和总结。4、中小学开设校本课程统计表。5、获奖情况统计表。6、中小学生近三年获奖情况统计表。 教育局
 4.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政府责任到位,符合国家和省的要求。收集:1、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程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有关文件资料。2、市实施课程改革方案。3、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情况汇报。4、市课程改革经验材料汇编。 教育局
八、教育强区强镇强校1.70%以上的镇(区)成为省教育强镇(区)。未建成教育强镇(区)的,教育强市确认两年以后成为教育强镇(区)。收集:1、省教强镇区批文、自评报告和评价意见。2、今年完成6-7个镇创省教育强镇的任务。 督导室
2.等级学校比例:城区,小学70%,初中60%,高中80%以上;农村,小学55%,初中50%,高中70%,中职70%以上;民办中小学校上等级达10%以上。收集:1、各级各类等级学校情况统计表。2、各级各类等级学校批文。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情况统计表。今年完成创省一级高中2所、初中6所、小学8所、幼儿园4所;市一级初中6所、小学11所、幼儿园 11 所。 督导室
3.省、市一级学校(公办)在校生占在校生总数(公办)比例:城区,小学45%,初中40%,高中65%以上,中职70以上;农村,小学35%,初中30%,高中50%,中职50%以上。收集:1、全市各级各类等级学校(公办)学生人数汇总表。2、全市职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表。3、全市中小学基本情况表 教育局
九、普及程度1.3-6岁幼儿入园率:城区95%、农村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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