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关于在暑假开展心理咨询培训工作的通知
(甘心卫协字〔2004〕03号)
各有关学校、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当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正在蓬勃展开,应部分学校、院校的要求,我会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举办一期心理咨询师(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本期培训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进行的,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统一的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二、授课时间及地点:
1、授课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每天8个标准学时(不含自习、考试、操作技能训练和见习时间)。
2、授课地点:解放军第四七三医院(兰空医院)。
三、食宿费用:食宿费用自理。兰空医院为学员安排住宿和就餐,住宿费:2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