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抢救室和心电图室的心电图机可共用,必须随用随取。
附件2
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和建设应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应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基本设施
(一)房屋
1、市(州)政府所在区(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它各区(市、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2、日间观察床超过5张的,每设一张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床位
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设1-5张日间观察床,不设住院病床。(三)设备
具备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工作的有关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消防、财务管理设备。(详见附表二)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三、人员配备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医护人员应当经过省卫生厅认可的全科医学培训。
(五)具有与所开展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已经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达到以上标准。
附表二
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备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诊断床
| 1张
| 色盲图谱
| 1个
|
听诊器
| 每人1具
| 紫外线灯
| 按需配置
|
血压计
| 1台
| 中西药柜
| 满足需要
|
体温计
| 2个
| 档案柜
| 1个
|
心电图机
| 1台
| 换药包
| 按需配置
|
观片灯
| 1个
| 缝合包
| 按需配置
|
体重身高计
| 1个
| 压舌板
| 按需配置
|
血糖仪
| 1台
| 方盘
| 按需配置
|
出诊箱
| 1个
| 输液架
| 按需配置
|
治疗台
| 1个
| 污物桶
| 按需配置
|
治疗推车
| 1个
| 观察床
| 1-5张
|
急救箱
| 1个
| 电脑及打印设备
| 1个
|
供氧设备
| 按需配置
| 电话等通讯设备
| 1个
|
电冰箱
| 1个
| 电视机
| 1台
|
脉枕
| 按需配置
| VCD机
| 1台
|
针灸器具
| 1套
| 宣传栏或展板
| 按需配置
|
火罐
| 1套
| 有条件可置
|
|
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 按常规配置
| 理疗设备
| 1套
|
妇科检查床
| 1张
| 口腔诊疗椅
| 按需配置
|
蛇皮灯
| 1个
| 康复设备
| 1套
|
扩阴器
| 1个
| 免疫用操作台
| 1套
|
妇科治疗仪
| 1台
| 冷链普通冰箱
| 1套
|
视力表
| 1个
| 冷藏包
| 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