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和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网络建设步伐,经省政府同意,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于9月12日至20日,对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政策制订情况,包括社区卫生工作财政投入、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解决社区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以及贫困居民医疗救助落实等情况;
2、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情况,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设备设施、与医院建立双向专诊制度、服务覆盖率等有关内容;
3、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人员配备、业务技能、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等情况。
4、发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情况,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预防保健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职能落实情况。
5、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工作运行机制和效果,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等有关内容。
二、督查方式
1、本次督查分6个督查组,分别由成员单位地厅级领导带队,每个组督查2-3个市州。
2、各组在督查市州的基础上,对市州政府所在区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每市区至少要督查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负责对各市州政府所在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要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认真开展工作。
2、各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写出有内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督查调研报告,连同各市州贯彻落实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综合评估表一并于2007年9月25日前送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