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量管理规范》和《单采血浆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和完善各市、州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省卫生厅将于2007年10月10日-10月25日组织对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目的
(一)全面评价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及无偿献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采供血机构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血液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促进采供血机构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二、督导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重点为卫生部督导检查组未进行检查的各中心血站、单采血浆站。省血液中心、天水市中心血站、白银市中心血站此次不再进行检查。
三、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2007年10月9日-10月25日,10月9日检查组全体人员到定西市中心血站报到,10月10日-11日进行督导检查培训,并对定西市中心血站进行检查。12日开始分组检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及分组:
1、检查组成员组成:
检查组由领队、省血液中心和各中心血站业务副站长或质管科、检验科科长1 人组成。每组8-9人。
2、分组:
检查分东、西二个片区进行,第一组负责检查河西地区嘉峪关市中心血站、酒泉市中心血站、张掖市中心血站、金昌市中心血站、武威市中心血站。
第二组负责检查庆阳市中心血站、平凉市中心血站、陇南市中心血站、临夏市中心血站、甘南州中心血站。
四、督导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前汇报:各血站根据本单位贯彻落实《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
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结合自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同时对2006年血站全程质量管理督导检查整改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