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甘肃省中医药(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科研立项课题每年受理一次,2008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拟提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重点
(一)中医药治疗常见病临床诊疗方法或方案研究;
(二)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研究;
(三)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研究;
(四)中医药特色治疗技术规范研究;
(五)中医药(含针灸、推拿等中医技术)疗效评价研究;
(六)甘肃省濒危中药材保护研究;
(七)甘肃省道地和主流中药材可持续利用研究;
(八)中医药政策研究(农村中医、社区中医、财政、医保、药监中医药政策等研究);
(九)中医诊疗新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临床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工作条件和人才队伍,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
(二)鼓励组织相关单位多学科联合申报。各单位须明确课题主研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领题人员承担我局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应当完成而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四)申请课题的目标要明确,紧密结合临床实际,解决临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紧密围绕本年度的研究重点而确定;
(五)研究方法应具有先进性、规范性,疗效评价指标的选择、标准和评价方法必须得到公认。申报的课题同时要为培育国家级、省(部)级等重大项目做好基础工作。
三、课题经费
(一)从甘肃省中医专项补助经费或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补助经费中予以补助。
(二)从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专项经费中匹配资助。
四、申报
(一)课题第一申请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申报资料,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包括: 1、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可靠。2、下册中不能有申报者单位、研究人员姓名等出现。审核后要出具书面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报省中医管理局。
(二)课题负责人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分上、下两册,分开装订,其中上册三份、下册六份。该申请书可从甘肃中医药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 tcm.gsws.gov.cn),申请书录入模板用A4纸张打印,双面复印。每份申请书后面须附立项查新报告(指定查新单位: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甘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申请书纸制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