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项竞委会、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评选活动与素质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推动学校体育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掌握评选条件,不勉强凑数,不搞形式主义,充分体现运动员、运动队、教练员、裁判员的精神面貌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和监督,各项目竞委会要设立由专人负责的评选工作机构。各代表团、赛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运动员、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上,落实到训练、比赛、生活等方面。
(四)各参加比赛的运动队,按大会发给的评议表格认真填写,并于该项目比赛结束前一天送交大会评审组。
(五)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详见附后)。
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勇于奉献、敢于拼搏。
二、刻苦训练,精益求精,尊重教练,不骄不躁。
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四、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乱纪,衣着整洁大方,行为文明礼貌。
五、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守赛会的规章制度。
六、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教练员守则
一、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体育事业,培养又红又专的运动员。
二、从严从难,从实践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定教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三、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四、学习政治理论和体育科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