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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25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财险咸阳市分公司三原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陕人保财险发〔2007〕1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由三原县城池阳大街东段迁至三原县人行大街北段。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自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换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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