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延安市子长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264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滦镇营销服务部经营地址的请示》(陕太保寿〔2007〕7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支公司滦镇营销服务部由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东街镇政府对面迁至西安市长安区滦镇新北街。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