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雁塔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272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雁塔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天保陕〔2007〕17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雁塔营销服务部由西安市高科新花园综5-04迁至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B栋二层201号。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