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设立府谷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27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府谷等三家县域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渤财陕发〔2007〕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下列营销服务部:
(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府谷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府谷县河滨西路交通大酒店一楼,负责人李永利,经营区域为府谷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3008002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二)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靖边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靖边县林荫路宏远大厦一楼,负责人王世英,经营区域为靖边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3008003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三)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韩城市新城区桥南路63号,负责人高康田,经营区域为韩城市行政辖区,核发给P03005004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二、批准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