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申请筹建礼泉、泾阳、洛川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申请筹建礼泉、泾阳、洛川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29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泾阳和洛川支公司的请示》(陕阳光财险〔2007〕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筹建礼泉、泾阳和洛川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在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