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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

  (三)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注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创新源作用。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科研机构和体制改革,建立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组织推动高校院所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产品设计、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支持科研院所创建服务于长春产业发展的工程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和技术设计中心;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对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请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兼职,增强高校院所面向企业和市场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转制科研院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筑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加大对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积极发展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多元化、综合化、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科技信息机构的信息库及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培育科技经纪人队伍,努力实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五)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强化示范引导功能
  积极推进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支持净月开发区、汽车开发区、玉米工业开发园区发展,扶持吉大科技园、净月“大学城”、海外学人创业园和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建设,加快长春国家光电产业基地、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长春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以及长春中俄、中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基地建设,大力促进企业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研发和产业化园区集聚,形成国内重要的、以汽车、光电信息、玉米、生物、新材料为特色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及扩散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
  六、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与服务平台建设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增强我市竞争能力的基础性支撑,是全社会科技进步的前提条件。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构建以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创业孵化、科技中介、科技投融资以及国际科技交流等五大平台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各类创新资源的有机整合。
  (一)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立足共性技术领域,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建立一批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技术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研发、试验、检测等技术咨询与服务;整合科研设备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平台建设,并建立和完善协作共用支撑服务体系,提高大型科学仪器的利用效率;依托科技情报机构,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建立市科技文献中心,利用数字化技术逐步实现与国家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等文献信息资源系统的对接,建立与完善基础学科、光电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医药、高新技术产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构建科技文献资料、专利等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二)搭建科技创业孵化平台
  围绕我市优势领域和产业,建设一批服务于特色产业集群的专业孵化器,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企业在孵化器内创建研发机构,与在孵企业建立直接的产学研结合关系;吸引海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携带自主创新成果进入,领办、创办一批科技企业;加强对各级各类科技孵化器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明确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导方向,完善成果转化、中介、投融资等培育企业的服务功能,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创建计划的机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科技孵化器与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增强对在孵企业的服务功能。
  (三)搭建科技中介平台
  强化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以技术交易、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评估以及人才、信息沟通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促进网上技术市场的发展;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产品咨询以及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平台,强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税、软件产业技术交易的税收优惠等科技政策的落实;拓宽技术转移合作渠道,建立区域性技术转移联盟,活跃、壮大技术市场。
  (四)搭建科技投融资平台
  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金融投入为支撑、以民间资本和其他投资为辅助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及省重点科技项目的资金匹配、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等;“十一五”期间设立5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担保资金,重点为“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服务。适时成立专门服务自主创新的科技贷款担保机构。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建立开发银行融资平台,帮助我市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软贷款的支持,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短缺问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流动资金周转金,完善科技贷款担保机制,为科技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融资服务;设立科技创业投资企业引导资金,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本、外资等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领域,2010年前,各开发区和城区至少建立一户以上科技风险投资企业,使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五)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依托长春中俄暨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载体,吸引跨国公司和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在长设立研发机构,推进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长实现产业化;积极参与跨地区科技合作,联合建设一体化、开放型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采用委托研究、共同开发、有偿使用等形式,加强同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举办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产业技术论坛、学术交流和国际性或全国性、区域性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支持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提高国际知名度;吸引国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到我市创办或共建研发机构,以增强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关键性和带动性的重大科技问题,设立重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扶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国外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重要环节,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形成能够鼓励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重点培养科技与经济发展急需的杰出青年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新技术企业中高级经理人才、科技经纪人等。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营造用事业吸引人才、用条件留住人才、用待遇稳定人才的环境,千方百计集聚科技人才,为推进自主创新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建立广纳优秀科技人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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