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省卫生支农项目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
从2005年起,我省连续三年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共派出3795名城市医护人员分赴全省43个贫困县、350个乡镇卫生院开展支援服务,通过连续帮扶,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预防保健工作深入开展,项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养一批人才”的目的。
由于我省地域辽阔,且是一个多民族居住地区,医疗服务半径大,为了充分发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作用,根据卫生部的安排,省卫生厅决定对一些通过支援,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整,现将新调整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如下:
一、全省43个受援县的县医院(含5所县级中医院)和350个乡镇卫生院总数不变。
二、调整受援医疗卫生机构
(一)不再向天水市二院、镇原县中医院、甘南州人民医院、陇西县二院、安定区医院派遣医疗队。
(二)将榆中、会宁、陇西、临洮、安定区、武都区、礼县、秦安、麦积区、武山、宁县、庄浪、静宁等13 个县(区)的受援卫生院数在原基础上各减少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