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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第二、三批赴美访问学者人员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第二、三批赴美访问学者人员的通知


  为加快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优秀卫生人才作为赴美访问学者到美国研修。去年8月,经全省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条件推荐,省卫生厅和美方有关负责人对申报人选进行面试,确定6名优秀卫生人才作为第一批赴美访问学者到美国俄州研修6个月。第一批赴美访问学者学成回国后,充分发挥所学特长,在本职岗位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绩,效果良好。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甘卫人发〔2007〕99号),经省卫生厅研究,今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卫生人才赴美研修工作。经全省各有关单位认真选拔推荐,共有36名人员申报。根据省卫生厅与美国俄州医学会有关负责人对申报人员进行的面试等情况,确定省人民医院的刘杰、省中医院的冯玉香、省肿瘤医院的王军、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李卫、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金玉、张掖市人民医院的陈文渊6名同志为第二批赴美访问学者人选。确定省人民医院的马志刚、省妇幼保健院的李莲英、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方岩、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陶明和陈爱荣、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周立6名同志为第三批赴美访问学者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第二批赴美访问学者研修时间初步确定在2008年3月初,第三批赴美访问学者研修时间初步确定在2008年10月初,每批研修时间为6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经费保障和使用
  赴美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费用由省卫生厅和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境外期间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基本生活费用、住宿费、交通费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省卫生厅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关标准(Ⅰ类国家,如美国等:8万元人民币/ 6个月.人)承担。研修期间国际旅途费用(往返一次)、国内旅途费用(包括国内段住宿费)以及办理签证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赴美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境外费用省卫生厅已于今年12月下旬拨付有关单位,其中省人民医院16万、省中医院8万、省肿瘤医院8万、省第二人民医院16万、兰大一院8万、兰大二院16万、省妇保健院8万。兰州市妇幼保健院8万、张掖市人民医院8万计划于2008年初拨付。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与赴美访问学者人员签订有关合同(可参考省卫生厅制定的《甘肃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境外研修合同书》),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提前办理经费借支手续,认真安排好访问学者出访前和学习结束后的工作交接、待遇保障、机场接送等事宜,确保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甘肃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境外研修合同书》应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省卫生厅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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