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梯队:天水、白银、定西、临夏4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梯队:其余未受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灾后防疫队由本单位领导成员担任组长、成员以消杀、水质检测、疾病控制专业为主,每队6-9人,配备车辆2辆及各种必需设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等。
三、工作部署
根据目前受灾程度,整体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建立3级网络。
第1级:灾区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轻伤救治,重伤的初步救治和分诊、转诊;
第2级:天水、定西、临夏3市州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第3级:省卫生厅、兰州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兰州石化总医院。
第2、3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准备一定应急床位,负责重伤员的医疗救治。
省内其余市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后备救援医院。
四、工作职责
1.院前救治单位
按照甘肃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各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分站)负责实施现场抢救,按照“先救命、后救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进行,对有呼吸心跳骤停、窒息、活动性大出血、严重中毒、休克等危急重症现象的患者就地进行抢救和治疗,维持患者基本生命体征。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至有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抢救。
2、院内救治单位
按照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救治人数,迅速落实床位、救治力量及相应救治设备,认真做好伤病人员交接,迅速对伤病人员进行急诊抢救、专科治疗,做好危重病人、特殊病人会诊或转院工作,做好伤病人员诊治记录和总结,救治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灾区医疗队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在现场和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灾区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救援。
4、卫生防疫队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在现场和指定区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灾区疾病控制卫生人员实施消杀、水质检测、疾病控制等工作。
五、经费和物资保障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及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经费由各救援单位先行垫支,自备救援所用物资,并服务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六、血源配置
各级采供血机构自5月13日起要加大血液采集力度,充分备足血源,原则上暂停择期手术血液供应,以备救灾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