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中山市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府办[2005]3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中山市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八日
中山市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就我市2005年纠风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认真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并监督教育收费行为,使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收取已撤消收费项目的乱收费行为,确保教育收费的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3、加强对高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以及向学生收取“点招费”、“扩招费”、“赞助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医疗保险费”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或毕业前帮助联系就业单位为名乱收费。
4、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责任制。落实学校收费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坚决禁止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以及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
5、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划拨经费的规范管理。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收入等行为,大力推进校务公开,按照省的部署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6、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收费关口。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全市各中小学校春秋两季的收费情况。春季开学重点检查有无搭车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及擅提标准收费;秋季开学重点检查有无通过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乱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