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深化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整治目标,制订周密计划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及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中山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施工,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围蔽施工,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施工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石棉瓦和易燃材料搭设;规范设置生产区临时用电及消防设施;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口应设置洗车槽,未经清洗保洁车辆不得驶入城镇道路。二是对搭设高度大于18米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钢管脚手架。三是加大对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高支模、塔吊、深基坑开挖等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落实专项方案审批,规范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四是施工、监理企业要制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保证安全设施的投入,积极推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
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必须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单列,不纳入竞争范围,确保施工企业投入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专款专用,对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给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今年,在建筑行业大力推行建筑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实行安全浮动费率,进一步调动企业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预防能力,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搞好安全生产。
七、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能力
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快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科技进步,争创样板工地。今后,对在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样板工程”)评优活动中获奖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考虑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和研究,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设备、工艺,淘汰不符合标准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落后设备、工艺。在全市开展一线工人“八大工种”和特殊工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确保一线工人持证上岗。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八、加强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