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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5〕5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自创建 “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以来,为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市旅游行业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兴市”战略,一批旅游企业荣获了国家旅游行业的最高质量等级、“百强旅行社”和名牌企业称号,受到省旅游局的通报表彰,为中山旅游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创优”之后到2004年底前旅游行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授予“为中山旅游争光”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通过质量振兴不断进取,旅游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开拓,加快发展,为全面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表彰单位名单

  一、荣获国家旅游行业最高质量等级单位(3个)
  孙中山故居(国家四A级景区)
  中山市古镇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
  中山国际酒店(五星级酒店)
  二、荣获全国“百强旅行社”称号单位(4个)
  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0、2001、2002、2004年度全国百强国际旅行社)
  中山市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2000、2001年度全国百强国际旅行社)
  中山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0年度全国百强国内旅行社)
  中山市职工旅行社有限公司(2004年度全国百强国内旅行社)
  三、2004年度荣获省旅游局表彰单位(3个)
  中山詹园(产品创新奖)
  中山市古镇国贸大酒店(企业贡献奖)
  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企业贡献奖)
  四、荣获“中华餐饮名店”称号单位(9个)
  中山市海港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南海渔村大酒楼
  中山市京华酒店
  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
  中山国际酒店
  中山市和景饮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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