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府办〔2005〕5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给你们。
二○○五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界限,拓展财政收入来源,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凡本市所属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和信誉、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做法,坚持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执收权在单位”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明确职责,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
市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行使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决策职能,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制定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决策、管理、执行各环节相对分离制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各执收部门负责贯彻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市财政部门是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部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非税收入可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委托征收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拨付。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建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根据市政府审定的收费单位和项目,编制我市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在“政府非税收入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