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各督查小组,如实汇报2004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各督查小组自行确定具体出发时间并由牵头单位通知参加人员。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实际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并与当地政府商研解决办法。牵头单位须于7月28日前将本组的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该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附件:
督查组人员分组和督查安排
组别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各1人)
| 督查镇区
|
1
| 市农业局
| 市卫生局、工商局
| 三乡、坦洲、神湾、板芙、南朗
|
2
| 市卫生局
| 市农业局、经贸局
| 古镇、东升、东凤、阜沙、横栏
|
3
| 市工商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 石岐、东区、南区、西区、五桂山
|
4
| 市质监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 火炬区、小榄、黄圃、南头、三角
|
5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质监局、卫生局
| 沙溪、大涌、港口、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