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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府办〔2005〕7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建设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建设的意见

市政府:
  《广东省乡镇财政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镇区财政建设和管理取得了较大成绩,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实力日益壮大,镇区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调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发展,目前我市镇区财政所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财务管理等方面面临新的情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建设,更好地发挥镇区为当地政府聚财、用财和理财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镇区财政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镇区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基层财政建设
  镇区财政是市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基层政府履行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对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满足农村社会公共需求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取消农业税等政策的实施,现有的镇区财政管理职能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特别在机构设置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监督上的矛盾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职能不够健全、体制不够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使基层财政建设相对滞后于形势发展。切实转变镇区财政职能,加强镇区财政建设,是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更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各镇政府和区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加强镇区财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强化财政管理职能,规范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把镇区财政建设成职能完善、制度健全、财源稳固、收支平衡、高效精干的基层财政。
  二、进一步明确镇区财政所职责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镇区财政机构建设,充分调动镇区财政所(局)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适应形势发展,赋予财政相应的职能责任。根据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镇区财政所(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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