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项目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2008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8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
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卫中发〔2003〕239号),结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省在岗的无学历乡村医生接受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应用中西医两法、使其获得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成为农村中医药技术骨干,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一)招生计划:2000名,列入甘肃省招生计划内。
(二)招生学校:甘肃省中医学校。
(三)招生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基本学制三年。
(四)设立民族班,为甘南州和临夏州、张家川县、天祝县、肃南县、肃北县和阿克塞县等民族地区培养急需的农村中医药人才。
(五)学习周期与形式:实行学分制。采取半脱产形式,集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允许学生在2-4年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六)学习内容:按照统一标准、补缺提高、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以中医学专业中专培养要求为目标,重点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根据农村疾病防治的特点,加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学习和中医临床能力的训练。
三、培训对象和条件
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尚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农村卫生人员及基层其他卫生人员(妇幼保健员等)。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6月10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