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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89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碑林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人保寿险陕发〔2007〕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号天金大厦12层,负责人为刘娜。

  二、批准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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